当前位置:首页 > 技能培训

南京市社保中心重要提醒!

近日

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提醒2023年底前可补缴2022年及2023年未缴纳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款

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阶段性缓缴政策相关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023年度即将过去,为了保障您的个人权益,请按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摄图网_401783795

阶段性缓缴政策仅执行至2023年底

如果大家2022、2023年度

还有未缴费时间段

千万不要错过缴纳时间哦

逾期无法办理跨年度补缴

如果你也想要灵活缴纳社保

记得六字口诀:先参保、后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

01

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我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先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就业登记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为方便参保人员,简化办理流程,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实行统一经办、联动管理(线上合并办理、线下一窗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自助办理,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各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部分)办理。

以江苏人社网办服务大厅为例:





灵活就业养老、医保缴费标准

停保等更多信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