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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署股权代持协议#财经

如何签署股权代持协议?

隐名股东可能出于某种原因需要找到代持其股份的显名股东代表其在企业中行使股东权利。隐名股东的身份能否得到法律承认呢?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呢?事实上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到司法实践对隐名股东的身份都是承认的。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将隐名股东表述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也就是显名股东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都会受到法律认可。但是股权代持对内涉及公司股东之间的复杂关系,对外涉及公司债权人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为了防止纠纷,保障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隐名股东应当与显名股东签署完善的股权代持协议,对双方的权力义务作出明确规定。股权代持协议是确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性文件。

为防止纠纷,股权代持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公正机关公正。股权代持协议的签署主体应为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双方属于民事合同关系。

股权代持协议的主要内容为:约定由隐名股东作为实际出资人,向公司出资并享受投资收益。显名股东作为名义股东代替隐名股东见诸公司登记机关、股东名册和公司童程、股权代持协议还可以约定其他内容。

比如隐名股东如何代替隐名股东参与公司的决策经营、双方的违约责任等。股权代持协议也可以约定代持报酬,但不得违反民事法律关于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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