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宁波广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材料、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拟设立新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材料、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技术服务、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新设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据了解,宁波广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7年6月23日,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合资公司成立后,在合资公司实现销售(以开具增值税发票为准)的当月且不晚于2018年1月,激智科技可以以现金方式向合资公司增资1500万元,增资后总计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增资款中的人民币653万元计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人民币84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5年内激智科技将全资收购 公告显示,合资及增资完成后,激智科技应当从2019年起(含2019年)五年内分两次受让广捷投资持有的合资公司49%股权,使合资公司成为激智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其中2018年12月启动收购30%股份,2020年12月启动收购19%股份。 合资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不低于500万元;广捷投资承诺,合资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且任何一年度不得低于1000万元。 |合资公司暂估值4.5亿 经各方商定,在满足后续交易前提条件的基础上,后续交易中对合资公司的暂估值初步确定为人民币45,0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并在届时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中确定)。 在此暂估值基础上,乙方在后续交易中转让的合资公司的股权对价预计约为22050万元。 如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合资公司的100%股权评估值高于45000万元的,则后续交易中对合资公司的整体估值以45000万元为限; 如合资公司的整体评估值低于45000万元,则各方可重新协商后续交易定价,如届时未能达成一致的,则双方均有权终止后续交易,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