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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蜜移动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公告编号:2015-012证券代码:834156证券简称:优蜜移动主办券商:中信证券广州优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15年12月22日,广州优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州优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除董事会在制定方案时作出特别安排外,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本次发行对公司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未作出特别安排,因此在本次股票发行中,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二)在册股东的认定:在册股东指截止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8日)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三)在册股东缴款安排: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发行对公司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未作出特别安排,因此在本次股票发行中,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二、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一)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本次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660万股(含66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80万元(含25,080万元),全部以现金认购。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元。投资者名单及拟认购数量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投资者名称认购方式认购股数(万股)认购金额(万元)01富海利得新三板定增基金现金78.94732999.997402鼎锋明道新三板汇联基金现金78.94732999.997403国联新三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现金65.78942499.997204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金52.63151999.99705广东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金50190006嘉兴信业创赢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金26.31581000.000407洪武北拓新三板优选驱动契约型基金现金26.1991.808北京天华东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现金21.0526799.998809广州证券新兴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现金2076010优势时代新三板1号基金现金17.1052649.997611工银瑞投-鑫和新三板3号资产管理计划现金1660812沃肯有米新三板基金现金15.7894599.997213陈水友现金15.7894599.997214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金1557015金陀罗飞龙6号基金现金1557016金陀罗飞龙3号基金现金1557017前海开源资产晋善尽美新三板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现金13.1578499.996418嘉实基金-工商银行-嘉实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计划现金13.1578499.996419红土创新红石19号新三板资产管理计划现金12.3158468.000420红土创新红石15号新三板资产管理计划现金1141821上海玖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金10.5263399.999422工银瑞投-鑫和新三板4号资产管理计划现金1038023廖凡楷现金1038024潘泽富现金1038025程青现金1038026齐晓琳现金103802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1038028赵明现金519029红土创新红石16号新三板资产管理计划现金3114合计现金657.625624,989.7728(二)缴款的时间安排1、缴款起始日:2015年12月28日2、缴款截止日:2015年12月30日(三)认购程序:在认购截止日(2015年12月30日)之前(含当日),投资者需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存入公司股票发行入资指定账户;投资者将缴纳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传真至公司或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电话确认。(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公司确认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投资者认购成功。三、缴款账户户名:广州优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番禺昊龙支行账号:4052501384行号:105581018155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应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认购人以现金方式缴存,认购人本人到指定账户开户行办理认购资金缴存手续;认购人以汇款形式缴存的,则汇款人应与出资人为同一人,不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在汇入款项时,及时提醒汇款行的经办柜员在汇款用途处注明“认购人名称或姓名+投资款”字样,如:“富海利得新三板定增基金投资款”。汇款时,请将认购款项一笔汇入,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数量所需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四、其他注意事项(一)认购人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二)认购人存入或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与其股份认购协议确认的认购股份不一致的,以认购协议确认的认购股份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且发行资金到账后将超额部分退回股东;若未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应按协议约定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三)对于在2015年12月31日前收到认购方的汇款底单,但未在2015年12月31日收到银行出具的认购方汇款到账入账单,公司将与银行、认购方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四)认购方在将认购资金存入或汇入股票发行人指定账户一个工作日后,或在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与认购方联系确认认购是否成功,则可能存在公司无法联系认购方的情况,请认购方拨打公司电话以确认股份认购状态。五、联系方式(一)联系人姓名:王德龙(二)电话:;(三)传真:(四)邮箱:wdl@(五)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东路232号B栋二楼广州优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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