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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已开启

市人社局介绍,上海大剧院面向社会招聘7名工作人员,岗位涉及综合办公室人事执行(管理岗位)、舞台技术部音响控制主管(专技岗位)等。符合条件者可在“文化人才在线”小程序完成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7日17:00。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面向社会招聘6名工作人员,岗位涉及综合研究员(师德研训)、综合研究员(师德研训)等,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应聘人员应将全部所需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sjyxy_zhaopin@126.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5日。详见↓

上海大剧院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综合办公室人事执行(管理岗位),2名;

舞台技术部音响控制主管(专技岗位),1名;

舞台技术部音响控制(专技岗位),1名;

舞台技术部舞台监督(专技岗位),1名;

舞台技术部舞台控制(专技岗位),2名。

招聘条件及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7日。

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综合办公室人事执行

1.工作职责

(1)协助拟定剧院招聘、培训、绩效与薪酬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流程;

(2)负责上海大剧院工作人员的招录、聘用(解聘)、考勤、薪酬福利管理、培训等各项人事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与管理工作,进行劳动关系管理;

(4)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各类人力资源数据的统计与分析;

(5)负责各类工作相关文件材料的上传下达以及沟通联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具备2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人事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3)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的公文撰写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舞台技术部音响控制主管

1.工作职责

(1)负责与演出团体进行技术交流,为演出团体提供设备技术服务,保证演出期间设备的正常运行;

(2)带领相关操作人员做好装台、排练、演出、拆台等常规性工作;

(3)负责监督剧院音响设备的保养、维修等工作实施情况;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中级职称证书,如有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限制;

(2)熟悉舞台技术业务,全面掌握音响专业的技术,能熟练安装音响设备,熟悉音响设备操作规范;

(3)具有团队协作沟通能力,组织和项目管理能力,解决问题和决策能力。

(三)舞台技术部音响控制

1.工作职责

(1)协助为演出团体提供设备技术服务,保证演出期间设备的正常运行;

(2)负责实施舞台音响设备的装台、排练、演出、拆台等工作;

(3)负责音响设备的日常使用检查、定期维护与保养工作,排除音响设备使用故障或隐患;

(4)记录音响设备日常使用情况;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剧场演出工作流程、剧场演出扩声系统及内通设备使用、调试、维护,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技术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

(四)舞台技术部舞台监督

1.工作职责

(1)负责剧目演出期间各环节技术监督和演出流程的控制;

(2)负责灯光、音响、服装、道具、舞美等协调和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演出过程的相应记录以及演出结束后各项资料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维护演出场地设施的安全,与日常维保和管理;

(2)熟悉舞台监督各项工作内容、职责和流程;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

(五)舞台技术部舞台控制

1.工作职责

(1)执行装台、排练、演出、拆台过程中舞台设备的操作;

(2)做好演出CUE的编制,做好和演出相关数据的记录;

(3)参与并配合设备的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与保养,排除设备使用故障或隐患;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舞台控制各项工作内容、职责和流程;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

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7日17:00止。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3.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三)报名方法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笔试

(七)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若报名考试人数较少,该岗位比例最低可调整为1:2)。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八)身体检查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招聘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十)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104

监督电话:63868686-2104

监督联系邮箱:zp@(不接受应聘报名)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党的教育工作,德才兼备,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3.具备学院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较扎实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专业对口、具备较强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个人素养。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有效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岗位需求和人员条件

具体参见《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公开招聘简章》。

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

(二)报名方式

(三)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1个岗位。2个岗位的应聘者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应聘者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3.学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考试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

学院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平均成绩为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由高到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内容围绕业务工作展开,以考官提问的形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专业逻辑思维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察和体检

学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察调查包括个人档案、师德师风、工作经历核实、学术成果审查等。背景调查应客观、公正、严谨,确保拟录用人员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

拟聘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学院进一步咨询确认。

2.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该岗位视作流招。

3.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国家规定执行。

咨询与监督

学院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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