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明十三陵是按照古帝王陵寝进行保护管理的。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清政府对十三陵的管理,虽不能与明代同日而语,但较之唐宋等历代帝王陵寝的管理则又要重视的多。 为了加强对十三陵的管理,清政府设置了守陵太监、陵户,以便四时祭祀和看护陵园建筑及近陵树木。更为重要的是,到了雍正以后,清政府还册封朱元璋的后裔为一等侯,并世代看守明陵。 明朝后裔为一等侯,始设于雍正二年(1724)十月,但选明朝皇室后裔,封以官职的想法,则是创议于康熙年间。 据《清朝通典》记载,康熙三十八年(1699)四月,康熙帝南巡至江宁,曾亲往明孝陵奠酒,并告诉随行的大学士,让他们寻找明太祖的后裔,然后授予官职世代守护明陵。但是康熙回京后,这件事情被搁置了下来。所拟的谕旨也未得颁发。因谕旨的篇幅太长,就不加累赘了。 雍正元年(1723),雍正帝发现了圣祖这道未颁发的谕旨,遂下令颁发,并命人访求明太祖支派后裔。 次年二月,访得明太祖第十三子代简王朱桂后裔,其谱牒清楚,遂于该年十月封其嫡孙、时任直隶正定知府朱之琏为一等候,世袭,列五等之班,世世代代负责明陵的祭祀及管理事宜。朱之琏及其族内人丁也由镶白旗全部转入正白旗。 朱之琏封爵后,随即被遣往江宁祭明太祖孝陵一次。随后,又奉命祭天寿山十三陵一次,此后,每逢春秋祭陵,均于该旗都统处呈明,然后前往昌平致祭。遇有太祖祭陵时,则由礼部请旨获准后前往。 雍正八年(1730)朱之琏去世,乾隆十四年(1749)赠为一等延恩候,世袭。 朱之琏之后承袭侯爵的又有十一代: 朱震,朱之琏子,雍正八年十一月袭一等候。 朱绍美,朱震子,乾隆十一年(1746)二月袭一等候,十四年(1749)八月改袭一等延恩候(此后各代均袭此爵)。 朱仪凤,朱绍美之侄,乾隆四十年(1775)十二月袭。 朱毓端,朱仪凤子,嘉庆二年(1775)袭。 朱秀吉,朱毓端子,袭年不详。 朱秀祥,朱秀吉之弟,道光八年(1828)袭。 朱贻坦,朱秀祥族叔,道光九年(1829)袭。 书桂,朱贻坦族叔,道光十六年(1836)袭。 鹤龄,书桂继子,袭年不详。 诚端,鹤龄族孙,同治八年(1869)袭。 朱煜勋,诚端子,光绪十七年(1891),袭。 各代延恩候每年支俸银610两,俸米305石。 其中最后一代延恩候朱煜勋在民国年间居住在北平东城羊管胡同,仍负责明十三陵的管理。陵区内原有的陵户也受其管辖。 民国十八年,民国政府取消了朱煜勋延恩候的爵位,但考虑到“明太祖驱逐异虏,光复汉族”,因此于该年5月8日,建议委任朱煜勋以明陵保管委员的职务,每月薪水定为50元,财政部列入预算。 但由于朱煜勋自任明陵保管委员以来,只是白拿薪水,形同尸位素餐,并未到过明陵一次,况且朱煜勋还曾伐卖明陵树木,似有监守自盗之嫌。因此内政部与民国二十二年十月,下令撤销了朱煜勋的职务。 至此,这个历经了200多年的延恩候才彻底退出了明十三陵管理的历史舞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