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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河北3地选调、遴选公务人员,石家庄一地招聘事业编244人

2021河北承德宽城满族自治县遴选公务员3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县纪委监委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3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全县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遴选职位、名额

遴选职位为县纪委监委机关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共3名。因纪检监察工作经常需要下乡或外地办案、监督检查等工作特殊性,适合男性报考。

四、遴选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形象气质好,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三)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谦虚谨慎、甘于奉献,品行端正,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四)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专业为法律、计算机、文秘、工程建设、财务、会计、审计类相关专业或具有从事执纪执法监督、文字写作、会计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参加工作以来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七)已满基层服务年限。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需要回避的;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况。

五、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政审、公示、试用、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宽城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遴选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

2、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行政中心715室)。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名,有执纪执法监督、文字写作、会计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中共宽城满族自治县纪委、宽城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报考人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的报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条件。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

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名拟选用人选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用资格,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七)政审

考察合格后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遴选人选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和直系亲属中在政治上曾经或者现在有无错误;个人和直系亲属中有无参加非法组织、担任职务、从事活动;审查个人和直系亲属是否有受过刑事处罚的记录;审查个人在政治上是否存在立场等问题;审查组织上认为有可能影响公务员任用和工作的其他事项。

(八)公示

政审合格后对拟选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选用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为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考察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市纪委审核(备案),通过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入职相关程序;不称职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成立由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中共宽城满族自治县纪委

宽城满族自治县监察委

2021年7月9日

2021河北张家口下花园区选拔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为更好促进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决定面向全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开选调3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范围

选调名额3名,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范围为下花园区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岗位见《下花园区2021年公开选拔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身体健康,勤奋敬业;

2.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吃苦耐劳,能够熟练操作电脑,能够经常加班,可以短时间外地出差;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7月16日结束,报名地点:下花园区人社局308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

具体报名材料如下:

1.《下花园区2021年公开选拔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综合考虑报考人员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考试考察

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按选调人数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考察范围。

(四)公示及调动

考察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的工作人员须提前申领“河北健康码”,现场出示显示绿码后方可通过。“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登录“河北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河北健康码”。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下花园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下花园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9日

2021河北保定涞源县司法局公证处选调公证辅助人员11名公告

为满足我县司法公证用人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从全县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中公开选拔调配11名工作人员到县司法局公证处从事乡镇司法公证辅助工作。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待遇

所选调人员纳入差额事业编制,开支渠道为县财政经费保障。

三、选调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5日以后出生。计算年龄及其他时间截止的日期同此时间);

2.涞源县范围内自收自支事业在编人员;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名需经现所在单位同意;

7.不具备选调资格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须回避的情形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本次公开选调以通知形式发至各相关单位,并由各单位负责通知到相关人员,同时在县政府网发布消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7月16日

的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司法局后院西房大会议室,联系电话:

7325750。

报名时提交《涞源县司法局公证处公开选调公证辅助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页面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近期蓝底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以上所涉及材料复印件均为一式两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拟调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报名资料不真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时间:2021年7月25日上午9:00-10:30。统一委托第三方试题命制、试卷阅判、成绩公布;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准考证于2021年7月21日和22日工作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

考试地点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中,因故未带身份证者,可允许先参加考试,但考试结束后,须到考点办照相备查,拒不照相者取消后续资格。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及政府网公布。其中设置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成绩的60%。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是:司法考试通过者、学历层次高者、相同学历全日制者、年龄小的(以身份证为准)。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随考试成绩一并公布。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直接交体检单位。

3.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与拟调

1.公示

依据公开选调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涞源县政府网和涞源县人民政府门口张榜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以及体检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依据个人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2.拟调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经本次公开选调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同意,并提交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岗位,按照人事调配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和重新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拟选调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选调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四)疫情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

涞源县司法局:7325750

2021年7月9日

更多招聘信息

石家庄市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4名

报名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7:30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共招聘工作人员244名,其中教育类185名、医学类26名、综合类33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辛集市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辛集市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按照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3、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毕业学校出具的《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承诺于体检前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真实有效的毕业证、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交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需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学历条件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2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7月12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规定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7月8日,通过辛集市人民政府网()、辛集电视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辛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

报名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7:30

交费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17日17:3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辛集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2),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尤其是报考“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岗位的应聘人员,更要严格自律、诚信报考。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按照省人社厅“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和“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为给考生在后期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此次报名时采集考生的社会保障卡信息。已申领社保卡的,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社保卡信息,在报名期间来不及办理社保卡的可以暂时不填。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6∶00前,考生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辛集市市府街1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3、核定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及时通知已报名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7月28日9:00至7月30日17:30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务必牢记填报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或《职业能力测验》

10∶10—12∶1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辛集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按三类岗位分类考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科目笔试;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

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分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4)。

医学类岗位笔试科目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5)。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6)。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能力测验科目》分数×50%。考生依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8月6日,考生可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最终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时间为8月9日至8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以网上成绩查询时公布的地址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招聘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和结婚证,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报考“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能证明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如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特别提醒,资格复审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因为无法第一时间接听电话而错失递补资格复审机会(因公开招聘整体时间节点非常紧张,出现递补资格复审名额时,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在8月10日晚上连夜电话下发通知,三次无人接听后将以短信告知,8月11日中午12:00前如考生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递补机会)。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18日9:00至8月20日17:30自行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点设在辛集市区,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医学类岗位、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岗位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高者,笔试成绩高者,教育专业(或医学专业、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24日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同一面试分组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人员告知方式确认规则参照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告知方式)。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教育类、医学类岗位设定最低6年服务年限,部分综合类岗位设定最低5年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外流动。对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在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等三个环节中出现空缺的,每个环节只进行一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生在报名时,有关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对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请与相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七)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发布。

咨询电话

辛集市教育局

辛集市卫生健康局

辛集市科技局

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辛集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辛集市医疗保障局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辛集市委组织部

辛集市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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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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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本方案由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中公教育、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政府官网、涞源县人民政府官网、医学教育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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