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9日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8期),涉及该区2个不合格食品,其中,扬州润奥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一批次上海青(普通白菜)抽检不合格被罚款3000元。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如下: 一、扬州润奥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上海青(普通白菜) 1、扬州润奥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上海青(普通白菜),生产日期:2023年6月29日,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2、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非法所得5.6元,罚款3000元的处罚。 二、扬州市广陵区连成超市经营的石磨煎饼(醇香芝麻) 1、扬州市广陵区连成超市经营的石磨煎饼(醇香芝麻),生产日期:2023年4月1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日照美佳乐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果庄镇果庄社区永和路2号,规格型号: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2、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非法所得35元,罚款1000元的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