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定岗定编只是流于形式该怎么办?今年医疗系统在职称的聘任中实行了定岗定编的原则,但是某些医院并没有把定岗落到实处,岗位编制数是一定的,而被定岗的人却没有能力履行岗位职责,只能从事与岗位无关联的工作,而真正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却无缘他们应得的岗位职称。现在的问题是:定岗定编是根据岗位需要安排人,还是根据某些人的需要安排岗位?就如把公交大巴司机的岗位给了一个只是持有驾照却从来没有摸过方向盘的人,这靠谱吗?有人说了,占有岗位职称最重要,不需要履行岗位职责。那这定岗定编还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吗?你理解的定岗定编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