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谷城县公安机关警务辅警人员管理办法》(谷政办发[2017]12号)文件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岗位及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男性辅警,工作地点为谷城县公安局反恐大队。 2 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谷城县公安机关警务辅警人员管理办法》(谷政办发[2017]12号)规定的招聘对象。 3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3、年龄25周岁左右,退役军人优先;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吸毒史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4 岗位职责 在正式民警带领下,协助值班备勤、治安巡逻等警务辅助工作。 5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起(工作日)8:30至11:30、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大道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钟警官、。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简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如发现填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 2、报名面试包含笔试和体能测试,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退伍证件及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④个人信用证明(由本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 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⑥县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笔试与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通过走访调查与平台查询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资格审查。因报名人员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6 聘用和管理 (一)按规定的程序,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合同期限最低不少于2年。 (三)正式聘用后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工资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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