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石碣镇2022年 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2022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51号)有关规定,在石碣镇登记注册、依法经营纳税、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无非法用工和欠薪记录、无自评人才作假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向石碣人社分局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自评资格: (一)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二)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企业; (五)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创新科研团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六)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 (八)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九)园区、镇(街道)重点发展企业。 具体企业名单可参考《石碣镇2022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第(一)至(九)类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在文末扫二维码下载) 具体申请步骤 一、企业提出申请 具有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的企业,请于2022年3月22日前下载《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请在文末扫二维码下载),并将word版和已盖公章的PDF版发送shijielaodong@163.com。 二、自评资格审核 申报截止后,石碣人社分局将牵头相关部门对企业自评资格及申请入户名额进行审查,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及申请名额报石碣镇政府审批,获批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将由石碣人社分局以有效的联系方式告知企业。 三、入户名单报送 获得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的企业按获批名额推荐入户人员,并将《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见附件3,请在文末扫二维码下载)及申请人学历证明提交至石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办。企业推荐的员工应属于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在该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1年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四、办理入户 企业入户名单经审批通过后,由企业通知审批通过的员工在本年度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分厅”选择“人才入户准入资格”进行办理(网址:)。企业自评人才资格不作跨年度使用,逾期作废。 五、联系方式 地址:石碣镇刘屋杨梅路12号石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联系人:欧阳小姐,刘先生;电话:86388911、86328603 扫码下载附件 ↓↓ 随时了解疫情及防控信息 注意查询目的地相关防疫政策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线了










